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长江大学2024年优秀学子回访母校社会实践活动方案

作者:    来源:     发布时间:2023-11-28     点击次数:

    “优秀学子回访母校”活动是我校本科生院招生工作办公室组织的年度实践活动。目的是加强学生感恩教育、丰富学生实践教育内容,提升学生综合素质、展示学校人才培养成果、宣传学校办特色、提升长大知名度和美誉度,吸引优质生源报考长江大学,现结合实际,开展2024年长大优秀学子回访母校社会实践活动,具体方案如下。

一、 活动主题

    “青春梦 母校恩 长大情”--长大优秀学子回访母校社会实践活动

二、 时间安排

    202312—20243

三、 参加对象

    长江大学全体学生

四、 内容及形式

(一)、 实践活动内容

1. 回访母校、拜访恩师

    实践团队返回中学母校,拜访母校老师,感谢学校培养并汇报个人在长大的学习生活情况、成长感悟,介绍学校概况和发展建设成果;

2. 分享成长、招生宣讲

    实践团队通过下班级开展成长故事分享讲座,结合所学专业,向学校师生汇报个人在长江大学成长、发展的青春故事;分享高中学习经验与大学生活感悟;介绍学校办学特色、学科实力、科研成果等,激励高中学子勤奋学习追逐梦想,增进高中师生对长大的了解;

3. 搭建平台,建立持续性沟通

    主动创建微信群、QQ群等,与有意向报考长江大学的优秀学子建立联系。通过一对一或者一对多的形式为学弟学妹们提供如学业报考、介绍学校相关专业及学校特色等,保持良好沟通。

(二)、 实践活动形式

    优先采取线下宣讲方式进行,如无法线下进行,可视情况开展线上宣讲,灵活采用线上会议、录制视频、在线直播、建立咨询群等形式进行。

五、 实践活动宣传与报名

(一)、 宣传发动,推荐报名

    1. 学工部、校团委从校园明星、青马班学员、校级学生组织、国家奖学金获得者中遴选推荐优秀学生报名,将实践活动纳入学生第二课堂活动内容;

    2. 学院广泛宣传,结合学院专业教育、寒暑假社会实践教育等,积极推荐国家奖学金获得者、研究生推免生、十佳大学生、校院级学生组织干部等报名;

    3. 各学院负责推荐指导老师,1名老师可挂名多个团队,指导老师以来自生源地中学的教师为宜,可由学生自主邀请、学院推荐、招办综合协调安排。高中对应的包片学院负责联系高中,做好实践活动前期沟通、人员及情况介绍等。

    4. 长江大学本科招生宣传协会在全校学生中深入宣传,动员符合条件的学生报名。

(二)、 填表报名,审批组队

    1. 个人报名。学生进入2024年优秀学子回访母校社会实践活动咨询QQ群:进群扫码填写报名问卷,提交报名信息,经审批后方视为报名成功。

    2. 完成组队。招生办公室根据报名情况,按照“一队一校”或“一队多校”进行组队,一队一校模式每支实践队人数不超过6人,一队多校每支实践队不超过10人。其中,“一队一校”需来自同一高中的同学在同一队伍中。组队完成后,实践队伍名称统一为“长江大学赴 XX XX 市(XX中学)实践队”,组队申报完成后,将及时公布相关队伍名单并将名单反馈给各学院。

    3. 报名截止时间为2023128日。

六、 实践活动管理

(一)、 加强安全教育,规范实践活动

    1. 招办统一组织参加实践活动的学生签订《长江大学2024年优秀学子回访母校社会实践活动安全承诺书》(附件1)、《长江大学2024年优秀学子回访母校社会实践活动家长知情同意书》(附件3),开展集中安全教育,为学生购买实践期间一个月的人身意外保险,参照学校“关爱考生中学行”相关文件,招办为参加实践活动的学生发放补助:100/人。

    2. 招办、团委、学工、学院、指导老师和长江大学本科招生宣传协会协同跟踪指导、密切联系、掌握动态,确保学生人身财产安全。

(二)、 开展专题培训,提升实践能力

    1. 招生办公室组织开展专题培训,针对参加实践活动的学生,集中培训学校基本情况、办学特色和招生政策、宣讲实践活动注意事项等,提高学生实践能力,讲好长大故事,提高宣传水平。

    2. 招办为参加实践的个人或团队提供回访介绍信(附件3)、长大宣讲PPT、长大宣传片、长大宣传手册、学校文创产品等相关材料。

(三)、 汇报活动进展

    1. 参加实践活动的学生应遵循生源地中学的安排,不干扰高中母校的正常教学活动;注重自身形象,态度端正,认真参与实践宣传,注意人身和财产安全。

    2. 个人或团队按计划开展实践活动,收集母校师生需求与信息,做好活动记录与图片整理。实践活动结束后将活动图文或视频等并发送至邮箱:1364267544@qq.com,招办将择优招办官网、微信公众号等宣传、展示活动。

    3. 个人或团队在实践活动结束后,以小组为单位,于224日之前将实践活动总结表(附件4)交至学院(队长所在学院),学院招生专干汇总后于33日前交至招生办公室。

七、 总结表彰

    根据个人或团队活动开展质量与成效,总结评比表彰优秀个人和团队,校团委和招办为获奖个人或团队颁发相关荣誉证书。奖项设置如下:

    1. 评选“优秀实践团队”

    采取网上风采展示投票、现场答辩评审等方式评选一、二、三等奖和优秀奖(奖项总数原则上均不超过总组队数量的30%),并颁发荣誉证书与奖金。

    一等奖:1000/队;二等奖:800/队;三等奖:500/队;优秀奖:300/队。

    2. 评选“最美招生宣传大使”

    采取答辩评审,对表现积极、宣讲有特色、有影响力的个人颁发“最美招生宣传大使”荣誉证书,名额不限,并颁发荣誉证书与奖品。

八、 联系方式

    1. 招办联系电话:0716-80605500716-8060071

    2. 招生宣传协会学生负责人联系电话:17367978847(李同学)、17324800209(赵同学)、18234679318(王同学)。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校团委

    本科生院、招生办公室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20231128